近期,為貫徹落實住建部關于修改《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化學工程公司承建的各項目全面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的各項要求,進一步維護建筑工人和建筑企業的合法權益。
項目建設期間,全面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依法訂立用工書面協議。建筑企業應對建筑工人進行基本安全培訓,并在相關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上登記,方可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從事與建筑作業相關的活動。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勞務負責人等項目管理人員對實施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積極創建化工園區標準化工地。
下一步,化學工程公司將繼續建立健全各項目實名制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人員,建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臺賬;對新建項目建立門禁考勤系統,加強實名制考勤管理,切實做好標準化工地建設;加強對分包單位管理,在分包合同中約定實名制管理具體責任,并抓好落實,為保障工程項目質量奠定扎實基礎。